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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感知中国”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社会实践与文化体验活动的通知

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一带一路”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04 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在华留学生多次回信精神,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24年将继续组织“感知中国”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社会实践与文化体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组织来华留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学术交流、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学生展示真实、立体的中国,引导留学生“读懂中国,知行合一”。

二、活动内容

1.高校自主活动:各单位可结合学科特色或地区地方特色申报“感知中国”主题活动。活动不限规模、地区、参与单位与对象(须含中国政府奖学金生),鼓励多校联合、校企联合、多地区联合等形式,鼓励中外学生共同参与。

2.“感知中国”学术月:留学基金委计划于6月举办“感知中国-学术月”主题活动。各单位可围绕国家重点战略,结合学科优势特色举办相关学科学术交流体验活动。留学基金委将择优纳入“感知中国-学术月”主题活动,并从中评选“感知中国”学术之星和明星导师,汇总学术论文集。

3.“感知中国”微课程:留学基金委面向各校征集“感知中国”微课程,建设课程库和讲师团,为各校来华留学国情教育提供可借鉴的课程范例。入库作品将在“CSC人才在线”培训平台展播,入库教师将纳入“感知中国”讲师团。

微课程应突出生动活泼,符合来华留学生认知特点,形式不限,内容可包含中华传统文化、国家治理、教育与科技、城市风貌、中国的“世界遗产”、中国与国际组织等方面,时长以10-15分钟为宜。我校可推荐2门微课程。

4.“感知中国”实践基地:留学基金委将建设一批“感知中国”实践基地,用于推广开展“感知中国”活动。我校可推荐1个合作单位(如企业、社区、中小学、村镇、志愿服务队等)申报实践基地。留学基金委每三年组织一次资质复核和新增。主要评选条件为:

(1)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基础(曾连续三年承办“感知中国”活动且活动成效良好);

(2)具有积极主动的公益性合作意愿;

(3)具有良好的合作前景(预计未来三年可持续提供社会实践和文化体验资源);

(4)包含优质“感知中国”微课程。

5.“感知中国”年度人物、年度学生体会、年度照片和年度短视频:留学基金委将对2024年“感知中国”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来华留学生及其指导老师授予“感知中国”年度人物,分为学术之星、明星导师、实践王者、艺术之星、最美志愿者、十佳代言人、年度团队7个类别。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含事迹)。年度学生体会、年度照片和年度短视频将由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从各校2024年活动总结中评选。

三、活动申报

1.高校自主活动:请有意申报的单位填写《“感知中国”学校自主活动方案申报表》(附件1)和《“感知中国”学校自主活动信息汇总表》(附件2,如申报活动主题为学术交流,注明是否申请加入“感知中国-学术月”),于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18:00前报送至国际处,电子版发送至snnuiso@snnu.edu.cn。

2.“感知中国”微课程:请有意申报的单位填写《“感知中国”微课程申报书》(附3)于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12:00前将申报书及微课程视频报送至国际处,电子版发送至snnuiso@snnu.edu.cn。

3.“感知中国”实践基地:请有意申报的单位填写《“感知中国”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4)于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12:00前将申报表报送至国际处,电子版发送至snnuiso@snnu.edu.cn。

4.“感知中国”年度人物、年度学生体会、年度照片和年度短视频的推荐工作将根据留学基金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5310582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办公室、“一带一路”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