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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一带一路”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04 浏览:

各位同学:

为深化与俄乌白三国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支持优秀青年学生赴相关国家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类专业除外。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类别条件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

(2)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

(5)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6)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

(7)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

(5)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6)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

(7)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注意: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乌白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三)外语条件

1.如申请人学习语言为俄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俄语的人员可支持一年语言预科学习,但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2.该项目亦可支持申请人使用英语作为学习语言(此类申请人须在出具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明确学习语言为英语),英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英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英语的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行语言预科学习。

注意:申请人申请时俄语/英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确定为录取人员,派出前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英语条件,派出前无法达标的申请人,不予派出。

三、项目程序

本项目分两批申报,第一批:3月10-31日;第二批:10月8-18日。

(一)校内申请

请有意申请该项目的同学于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登录3200威尼斯vip外事信息管理系统完成《3200威尼斯vip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的在线审批,并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

1.培养单位为申请人出具的书面写实性意见(须签字盖章,内容包括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的使用计划。请控制在500个字符以内)。

2.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

3.外语水平证明。

4.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6.学习计划(外文,1000字以上)。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于规定的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三)学校推荐

学校对申请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录取结果将于当年6月(第一批)/次年1月(第二批)公布。

录取人员如申请时俄语未达标,派出前须俄语达标。若选择参加俄语培训作为达标方式,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暑期俄语培训一般安排在6-8月份,具体培训时间及日程安排将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五)派出

1.被录取人员需自行与国外留学单位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以国外留学单位确定的时间为准。

2.鉴于乌克兰局势尚不稳定,赴乌克兰申请人如被录取,暂缓派出。

四、项目咨询

1.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电话:010-66093933/3559

邮箱:ouyafei4@csc.edu.cn

2.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张老师、景老师

电话:029-85310583

邮箱:ipo@snnu.edu.cn

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628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办公室、“一带一路”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