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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部门:人力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4-02-28 浏览: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现将该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访学期限

(一)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二)访问学者:3-12个月

(三)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心健康。

(三)来校工作满1年(2023年4月1日前到校)。

(四)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五)外语水平须符合拟访学单位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外语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01。

(六)具有拟访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七)各类型具体申报条件:

1.高级研究学者

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

2.访问学者

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博士后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

三、资助范围及待遇发放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获批的访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允许外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根据《3200威尼斯vip教师出国(境)访学研修管理办法》(陕师校发〔2020〕20号)规定,教师出国(境)访学研修或从事博士后合作研究,在约定访学期限内工资、津贴(绩效)等全额发放。对于全额资助派出的教师,约定访学期限内学校为其发放1000元/人/月的奖励。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撰写研修计划(2月28日-3月24日)

申请人填写《3200威尼斯vip教师出国研修申请简表》(附件1),申请人的在外研修方向须与其承担的在研项目一致。

(二)单位推荐(3月25日-3月29日)

所在单位须对申请人的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访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并对其访学研修提出明确的考核要求。内容控制在500字以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一个单位有多名申请人的须有排序。

申请人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须通过“师德考核评价数字系统”为申请人出具思想政治鉴定意见,明确其思想政治水平和师德师风情况。

(三)专家评审(3月30日-4月18日)

学校组织专家结合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访学研修计划以及依托科研项目的情况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专家评审意见将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及学校对被选派人回国后效益评估的重要依据。

(四)校内公示(4月19日-4月23日)

学校汇总专家评审意见,将评审结果在学校主页公示。

(五)网上申报(4月24日-4月30日)

学校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须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表。

(六)材料上报(5月1日-5月20日)

学校将申报材料汇总整理后,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3200威尼斯vip教师出国研修申请简表》

(二)《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

(三)《单位推荐意见》

(四)《3200威尼斯vip教职工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鉴定表》

(五)合格的邀请函

(六)合作导师简历

(七)外语水平证明

请申请人所在单位于3月29日17:30前派专人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部交流研修服务中心(校务楼4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Lyx@snnu.edu.cn。

六、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用户后开始申报。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应完成以下工作:

(一)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二)扫描上传国外单位正式邀请函。

正式邀请函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函须明确如下内容: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②访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③访学期限:明确到访学起止年月(访学起始时间应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④访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⑤资金资助来源及外方是否收取学费;⑥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及联系方式。

(三)扫描上传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四)扫描上传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外方单位或国家留学基金委外语要求提供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若无,则外语水平应填写未达标。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但所在单位重点推荐者,亦需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英语四级、六级考试、WSK/TOEFL/IELTS考试等各类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待其达到外语水平条件后予以派出。

(五)扫描上传职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本人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网报时请将以上文件合并为一个文档进行上传。

(六)扫描上传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此次申请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为5年内获得)。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含)5页。如无,可不提交。

(七)扫描上传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5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1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八)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申请高级研究学者所需材料:须提供符合高级研究学者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双一流”学科建设/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在研材料:申请人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的在研证明应为立项文件或由学校科研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限3页)。

3.论文首页:论文首页扫描件。除非申请的具体出国访学项目要求提供,申请人所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请勿放入申请材料。

七、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按要求参加出国访学人员行前培训与行前谈话,提前做好环境安全研判工作。

(二)各相关单位须认真做好本单位近3年的教师出国研修规划,有计划地推进教师出国研修工作。

(三)申请人须做好个人未来3年的职业发展规划,合理处理出国研修和自身职业发展的关系。

(四)申请获批人员原则上不可改派访学单位、国别、延长访学资格有效期等。

(五)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待系统中生成学号后,须将网报申请表打印签字并和其他附件材料复印件统一装订,于5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交流研修服务中心备案(校务楼404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交流研修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碧瑶    联系电话: 85310357


                              人力资源部

2024年2月28日